浙林办便〔2016〕549号
关于开展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成果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科推便字〔2016〕25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成果条件
1、成果必须为通过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评审鉴定或认定的科技成果,审(认)定良种。
2、成果需成熟、先进、适用、宜推广,对林业扶贫和生产建设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3、成果所获得的时间应为2014年(含)至今,成果权属应无异议。
二、把握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按要求抓紧组织填报,并在1月1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对于填报信息不完全(或有误)的成果将被删除。
三、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网址http://113.6.251.102:800/,网站技术方面问题可以联系祝彦杰(联系方式见附件),尚未开通用户名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用户登记开通,并告知厅科技处刘锦(0571-873991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