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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06-03

浙政办发〔2016〕4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提高森林质量,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  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珍贵树种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以发展材质优良、经济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珍贵乡土树种资源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分年实施,政府主导、市场引导,适地适树、科学推进的原则,深入实施珍贵树种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发展示范等五大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为推进森林浙江、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栽植珍贵树1亿株以上,其中发展珍贵树种基地12万亩以上,植树造林1200万株以上,补植培育4600万株以上,“四旁”植树4200万株以上。

  (三)树种选择。重点发展南方红豆杉、红豆树、花榈木、浙江楠、紫楠、桢楠、闽楠、毛红椿、降香黄檀、银杏等珍贵树种。

  二、重点行动

  (一)实施珍贵树种赠苗造林行动。加强珍贵树种良种选育,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林业保障性苗圃体系,进一步提升种苗繁育基地基础设施水平。到2020年,建成以珍贵树种容器苗培育为主的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19家、面积4000亩、育苗2500万株以上,建设市县珍贵树种繁育基地6000亩、育苗7500万株以上。继续开展珍贵树种进校园、进公园、进园区、进万村和进军营等活动,结合平原绿化、义务植树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发展珍贵树种的良好氛围。加强珍贵树种赠苗造林监督,完善赠苗造林机制,建立健全赠苗调苗、植树信息卡等档案,做到来源可查、去向清晰。

  (二)实施珍贵树种基地建设行动。充分利用杉木采伐迹地、退化竹林、荒芜坡耕地,以及其他立地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山地,建设一批材质好、经济价值较高的高标准珍贵树种基地。珍贵树种基地建设以国有林场、乡村林场、国乡合作造林、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大户为主体,积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珍贵树种。坚持因地制宜、因树而宜,科学选用造林模式,大力推广针阔混交、常绿落叶混交或选择短期内能有经济效益的混交伴生树种等成熟技术模式。浙西的临安、富阳、建德、桐庐、淳安、安吉、开化等县(市、区),以及浙南的天台、仙居、永嘉、文成、泰顺等县和丽水市为珍贵树种基地建设重点区域。

  (三)实施珍贵树种补植培育行动。结合森林抚育经营、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珍贵树种补植造林和目标树培育。以铁路、公路、河道两侧和城镇周边山体为重点,通过减针促阔、抽针补阔、林缘补植等措施,调整树种结构,增加珍贵树种比重,打造以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的稳定森林群落。以次生阔叶林为基础,以国有林场、集体林场为重点,选择具有培育价值和一定龄级的珍贵树种,采取目标树经营模式,定向培育一批中大径材珍贵树种。

  (四)实施珍贵树种“四旁”植树行动。结合平原绿化和“两路两侧”“四边”绿化、“三改一拆”拆后绿化、“五水共治”植树治水,以平原地区为重点,在城市公园、城镇周边、通道两侧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农田林网等建设中,大力推广应用适生珍贵树种。在“四旁”空闲地块、荒滩荒地,鼓励和引导群众栽植珍贵树种。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提倡种植珍贵树种,努力提高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尽责率。

  (五)实施珍贵树种发展示范行动。推进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县建设,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创新体制机制,抓好任务落实。通过示范建设一批精品亮点工程,总结一套可学、可看、可推广的珍贵树种发展建设模式,到2020年全省建设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县12个。推进珍贵树种示范林建设,建立健全珍贵树种示范林领导联系制度,到2020年全省建成面积超过100亩的示范林1000片以上。结合森林村庄和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开展珍贵树种示范点、示范单位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珍贵树种示范点1000个以上、示范单位1000个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发展珍贵树种,是实现蓄宝于山、藏富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浙江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政府是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大投入,创新举措,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当好参谋,加强规划引导、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

  (二)强化种苗保障。加大珍贵树种苗培育力度,建立以林业保障性苗圃为主、社会化育苗为补充的种苗保障体系,积极推广容器化、工厂化、标准化的育苗新技术,推进种苗精准调剂,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优化种苗供应结构,加大多年生大苗培育力度,夯实珍贵树种发展基础,确保良种壮苗供应。

  (三)加强质量监管。加强珍贵树种植树造林技术指导,完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等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珍贵树种种植后抚育和经营管理,确保珍贵树种成林、成材。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珍贵树种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技术模式研究,缩短珍贵树种培育周期,提高珍贵树种的生长量和品质。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为珍贵树种发展提供“快餐式”“套餐化”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对珍贵树种综合利用的研究,充分发挥珍贵树种应用价值。

  (五)创新发展机制。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珍贵树种发展。大力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投资者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珍贵树种,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业经营水平。

  附件: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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